
中冶·天润菁园认筹公示
项目于2020年 5 月 27 日获得10#、12#、13#预售许可证,预售证编号:长高新建售许字(GX20)第0034号、长高新建售许字(GX20)第0035号、长高新建售许字(GX20)第0036号,现根据《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要求、《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没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规定》,针对所有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和非首套刚需购房群体进行认筹登记
一、认筹时间:
集中认筹时间2020年5 月 28日- 5 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计3日
二、认筹方式:
线上认筹和线下认筹同时进行:
1、线上认筹方式“长沙住房”APP 认筹
2、线下认筹方式:营销中心现场认筹登记( 现役军人,城市房屋被征收人、省直机关社保购房、公务调动/录取、高精尖及ABCD类人才、凭个税购房等特殊情况采用现场认筹 )。
三、认筹房源:
10#、12#、13#栋,可售房源共计370套,刚需房源336套,非刚需房源34套。
四、认筹对象:
符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没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规定的首套刚需购房客户和非首套刚需购房客户。
五、认筹流程:
线上认筹:
1、意向客户提前下载长沙市住建委官方授权“长沙住房”APP软件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2、通过“长沙住房”APP购房资格审核的客户,扫描“认筹二维码”进行认筹登记;
3、依据认筹登记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资料;
4、认筹成功。
线下认筹:
1、现役军人,城市房屋被征收人、省直机关社保购房、公务调动/录取、高精尖及ABCD类人才、凭个税购房等特殊情况采用现场认筹。
六、认筹须知:
1、认筹客户需提前下载长沙市住建委官方授权“长沙住房”APP软件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2、通过“长沙住房”APP软件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的客户才能扫描认筹二维码进行认筹登记;
3、认筹时间为5月28日-5月30日,非该时间段无法进行认筹,认筹客户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进行登记。
4、认筹客户须在“长沙住房”APP登记系统相关要求上传资料。客户因自身未按要求上传资料(填写或上传资料错误、不清晰等)导致认筹不成功的,后果自行承担。
5、认筹客户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不符合限购政策事项产生的后果。
6、认筹对象需符合《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的购房客户。
7、认筹系统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您耐心等待。
8、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规定,我项目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在认筹结束后,筛选推售刚需房源的1.5倍认筹客户参加摇号(即504组客户),筛选规则以政府部门通知规定为准。
9、线上认筹结束后,我公司将委托长沙市湘江公证处对认筹名单进行摇号排序。摇号排序结束后,将采用“网络选房”方式开盘。具体开盘选房日期、网络选房方式以我公司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项目微信公众号)。
10、选房采用实名制,认筹人姓名及身份信息需与正式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人姓名须保持一致,不允许更名、增名、减名。
11、认筹客户需充分了解房屋所在地关于限购、限购的相关政策,并自行准备本人及全部家庭成员相关购房资料,确保本人符合长沙市相关购房及贷款政策。
12、客户承诺遵守《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保证提供认筹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若出现已认购房屋无法签约情况,我司有权将认购房屋按相关部门规定另售且定金不予退还。
13、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料骗取首套刚需购房资格和非首套刚需购房资格的购房申请人,将被政府机构列入购房资格不诚信名单,并对其进行重点监控。
14、本次认筹针对首套刚需购房资格和非首套刚需客户信息的收集及录入,最终客户是否符合购房资格,以政府相关系统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15、认筹名单及公证摇号结果名单将于项目营销中心现场及项目公众号【】公布。
16、所有认筹文件均以项目营销中心现场公示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敬请留意。
17、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细则于2018年6月27日公布,本项目认筹及开盘按照已出台的《通知》指导精神执行。
重要提示:
1、刚需客户需充分了解长沙市限购政策,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客户,将被政府机构列入长沙市购房资格不诚信名单,长沙市政府并对其进行重点监控。
2、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选房确定名单中的购房人因故退房的,应到交易中心办理撤销首套刚需购房手续并提交相应资料;无故退房的,该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半年内不能享受首套刚需购房优先的待遇。
3、请您一定注意,如果您准备在我项目购房,请您一定不要尝试扫描其他项目的二维码。因为一旦您通过APP扫描某一楼盘的二维码后,即视为您在该楼盘办理了认筹。届时将无法在我项目办理认筹。
4、如在公开认筹期内,认筹数未超过本次公开对外销售的可售刚需房源数的100%,即认筹未达到336组,则按申请名册认筹编号顺次选房销售。
特此通知!
长沙中冶麓谷景园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