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长沙楼市再放大招!备受市场瞩目的长沙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迎来积极进展。
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
该公司为长沙市属国有企业长沙房地产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房源征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征集范围
房源征集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房源条件
1、位置合适
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
2、户型面积合适
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要求。
3、生活便利
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
4、手续齐全
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参与征集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4、承诺书(包含但不限于手续方面、权属限制方面、法律纠纷方面、交付及办证方面等内容)。
5、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6、报名人信息登记表,含报名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筑面积、套数、是否整栋、交房时间、房源性质、具体出让楼号、平面图,意向市场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7月,长沙住建局就向各区县转发了相关通知,为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摸底、抓紧项目申报。
《通知》称,要细致摸排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重点摸清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医生、民警、公职人员等群体在辖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全面摸清辖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建立存量商品房项目库。
延伸阅读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上强调,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保交房攻坚战和“白名单”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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